公 务 员 调 任 (转 任) 审 批 表
局级”、“副厅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 2、“行政编制”、“后勤服务人员数”、“拟调(转)任职务职数”填写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后勤服务人员数、职务职数;“实有总人数”填写调入单位调(转)任前的实有总人数。 3、“个人简历”栏须填写清楚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及任何职。 4、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政府人社部门存档,一份由调入单位存档,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5、呈报此表时,同时提供如下材料:①调入单位要求调(转)任的函件(函件要说明调(转)任理由、编制及职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拟调(转)任人员的考核意见等);②拟调(转)任人员的近期考察材料;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公务员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⑤任职文件;⑥体检证明;⑦计划生育证明;⑧增人计划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