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各岗位职责内容
3、组织辖区情况调查,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并进行演练;
4、熟悉本大队执勤战斗实力和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设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和分布,以及执勤战斗预案,掌握辖区火灾及其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处置对策;
5、协调当地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灭火与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搞好执勤战斗保障;
6、大队值班首长,通常由大队首长轮流担任。
(八)大队值班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未经大队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替班;
2、接到上级通知或下级的请示报告,在认真做好记录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当日大队值班首长,并根据其指示处理;
3、当班未完成的工作,交班人员在交班时一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三)大队防火参谋职责
1、明确熟悉列管单位消防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协助列管单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监督和指导列管单位开展消防工作;
3、组织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
4、督促指导辖区公安派出所、行业系统(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等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指导专兼职防火员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反馈信息。
5、参与对列管单位火灾事故的原因调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6、做好防火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大队法制参谋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加强法制工作指示,开展消防执法宣传教育;
2、组织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
3、负责消防执法活动的监督指导,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活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和开业前消防消防安全检查的审批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4、审查消防行政处罚案卷,认真核实事实、证据、定性程序、法律文书,提出处理意见;
5、严格依法办事,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复议,纠正错裁、错处、避免行政诉讼,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6、负责主持对停产停业、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听证,为正确实施处罚提供依据;
7、代表单位参加行政诉讼的应诉、答辩,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