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场地布置尽量优化。
3.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伤及施工区征地范围以外的地貌,原有植物和植被。土料运输尽量避免滴、洒、漏,必要时采取车辆覆盖、施工道路洒水等措施。对少量滴洒做到及时清理。保护已建立的水准基点或永久测量标志不受破坏。做好工地的材料堆放保管工作,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场清。
4.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处理,努力降低噪音,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及时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在临时工程建设、土方开挖、土料场开采、边坡开挖过程中要求及时支护并做好排水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临时工程的布置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干扰。
6.保护水质,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饮用水源、灌溉渠道,不污染附近的水塘、水井等。含有沉积、悬浮物的操作用水,应采取过滤、沉淀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后再排放。
7.工程施工期间,发现文物古迹等贵重物品时,对现场及时进行保护,及时报告监理或通知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处理。
8.工程竣工后,拆除临时设施时,不得破坏周围的建筑和树木等其它设施。对临时占压场地进行清理,必要时按要求对指定区域复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