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采购部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价议价程序
“同等质量选价格低的,同等价格选质量好的”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后,由采购部直属领导签字确认,如金额超过1 万元则需靖江区主管领导审批(临时性紧急购买的物品除外,但需向相关领导汇报,事后需补办相关手续)。采购部应将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都录入到ERP系统中,每次采购以此作为参考。如果价格变动与上一次相比超过20%则要在0A上发布《采购价格评定表》由采购部,涉及使用生产物料的部门领导,成本会计和财务主管或经理共同评议(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购除外)。
(二)、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采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
求、规格、型
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
(三)、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供应商收受或索取个人
佣金、回扣、礼金礼券、贵重物品等。
2、不以虚假票据、虚假合同套取个人费用或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不弄虚作假损害或侵占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