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
业管理办法》(总局令161号)
第161号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2月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2015年2月15日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报检行为,维护正常的检验检疫工作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