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变电操作队交接班注意事项
5.1交班负责人交代工作情况时应大声、清晰。
5.2对自动化监控系统的检查应由接班负责人会同监控接班人员一起进行。
5. 3交班人员应陪同接班人员进行检查,对接班人员提出的疑问给予准确解答。
5. 4在未完成交接班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5. 5交接班人员在交班总结上的签名必须由本人填写全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5. 6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5.6.1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接班
人员协助;
5.6.2倒闸操作过程中;
5.6.3接班人员数量或人员技术素质不能满足值班要求;
5.6.4接班人员酒后及精神状态失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