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小文是自己负责过的一个景观绿化工程,从设计到招标,再到订立合同,一直到施工做下来的。 也是通过学习了网上的类似文档,自己加工整理出来的,在此对提供这些文档的同仁们的无私奉献表示感谢,也因此是一篇免费文档。 因为学习了各位同仁的资料,所以内容应该已经很详细了,如果嫌多可以自己删减,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标的;
——苗木养护费报价为零的;
——规费、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四项费用不足的;
——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擅自变动、补充、修改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有清单而投标人既无报价也未附相关说明的;
——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
20.4需要对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进一步明确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和主要技术人员应接受询标,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和答复。询标记录经双方审阅后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0.5评标委员会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20.6根据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0.7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根据评标结果重新确定中标人。
20.8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招标人对决标结果也不作任何解释。
21.评标过程的保密
21.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2.合同的授予
22.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22.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22.3如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权,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招标人另选其他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