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之民事法律关系客体(3)

发布时间:2021-06-08   来源:未知    
字号: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之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1、有价证券的概念和特征: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持券人有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代表一定的财产权利,具有经济价值,也是一种特殊的物。有价证券的特殊性表现为以下特征:

(1)有价证券与证券上所记载的权利不可分离。(2)有价证券的持有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3)有价证券的支付义务人有单方的见券即付的履行义务。

2、有价证券的种类:

从有价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上分类:

(1)代表一定货币的有价证券(本票、汇票、支票)(2)代表一定商品的有价证券(仓单、提单)(3)代表一定股份的有价证券(股票)(4)代表一定债券的有价证券(债券)

从有价证券所代表的权利的转移方式分类:

(1)记名有价证券。

(2)指示有价证券。

(3)无记名有价证券。

更多考试相关资讯请您登录内蒙古中公教育网查看。

3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之民事法律关系客体(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