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民防)知识百题问答
范围及开支标准,专款专用,严禁互相挤占,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含建设费、维护管理费)、人民防空业务(含通信警报、指挥业务、人员机构及其他业务)。
89、问:人民防空经费的来源有哪些渠道?
答:有五个方面:(1)中央政府预算拨款收入;(2)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收入;(3)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收入;(4)平战结合收入;(5)其他收入。
90、问: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拆除人防工程的,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人民防空工程经批准拆除的,拆除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原工程面积及标准在规定期限内补建,其中拆除简易人民防空工程的,应当补建同面积六级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经批准拆除无法补建的,拆除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当地现行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支付人民防空工程补偿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建设。
91、问:什么是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
答: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92、问: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如何管理使用?
答: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规定统一管理,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93、问: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
94、问: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报废的应如何报批?
答:人民防空工程不得擅自报废,确需报废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报经省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