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 质量管理
1. 目的 识别并提供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要的设施,识别并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设施、工作场所(生产车间)、工段或工序设施(工作环境)。
3. 职责
3.1生产部(含车间)负责对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包括检查。
3.2生产部(含车间)负责对设备的检定,保障设施完好率。
3.3生产部(含车间)负责对生产设施、工作环境维护保养及生产环境工艺卫生管理。
3.4生产部(含车间)负责产品实现工作环境符合产品要求的各项管理工作(生产场地、工艺卫生、作业现场、设施设置合理性),并不定期进行检查,保障生产场地环境要求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4. 程序
4.1设施和工作环境的识别
生产部(含车间)定期调查设施和工作环境需求情况、应用情况、维护情况,必要时应向上级反馈资源的配置需求。
4.2设施的管理
a. 设施和检定和校对由生产部编制《自校检定规程》。
b. 设施的校对,检定间隔时间≤12个月。
c. 设施的自校检定应有记录和检定报告,自校检定报告由管理者代表性批准,经批准的自校检定报告应存入设施档案。
d. 经自校检定后合格,完好的设施,由生产部给予状态标识(仪器仪表为合格,设备完好。)状态标识上应有结论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