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遵守业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
第三部分 降水工程
1.0基坑降水方案
1.1场地及周围环境分析:
场地现场踏勘及岩土工程勘察结果表明:拟建建筑场地内及其附近不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因素,诸如岩溶、防空洞、滑坡、崩塌、地陷、地面沉降、地裂等不良地质作用;未发现影响地基稳定性的沟浜、墓穴、孤石及其它人工地下设施等对工程一般的埋藏物,场地内也无活动断层通过;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有关规定,上部土属于中软场地土,属对建筑抗震的一般地段。因此,根据以上条件综合分析,场地稳定性良好,适宜建筑。
1.2降水方案选择
场地在勘探深度内地下水属于潜水类型,含水层为第四系冲积粉砂、粉土及粉质粘土层,勘探期间实测地下水初见水位在地表以下1.2米左右;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及地表径流,地下水年变化幅度在0.5米左右,场地历史最高水位在现地表以下1.0m,稳定水位在地表下
1.5米左右,根据以上分析及现场实际情况采用管井进行降水。由于影响基坑降水的因素如开挖时间、开挖次序,工期安排及整体开挖基坑的规模无法确定,因此场地基坑降水无法取得合适的边界条件以及计算模型,因此该工程基坑降水方案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条件进行降水设计。上部含水层为粉砂、粉质粘土、粉土弱透水层组成,表层为粉砂且粉土与粉质粘土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