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基坑支护工程
1.0基坑开挖及支护的岩土工程评价
拟建工程场地四周均与马路边线相距均大于10米,场地拟建高层建筑均设有1层地下室,基坑开挖深度在整平室外地面下4.5米左右,周围无已建建筑及大面积堆载,根据“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的有关规定,拟建建筑基坑安全等级属于三级。
根据场地土的抗剪强度实验结果,结合区域的工程地质经验,提出场地基坑开挖及支护所需的上部土抗剪强度指标建议值,见下表:
场地土抗剪强度指标建议值
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的土层有松散的粉砂、软塑~可塑的粉质粘土、中密的粉土层,土质条件较差。场地地下水初见水位位于地面下1.2m左右,实测稳定水位埋深为现地面下1.5m左右,绝对高程为176.25m左右。在预降水的情况下,临界直立开挖深度为1.9m,假定地面堆载15KPa,场地基坑边坡的稳定系数取Fs=1.2时,基坑开挖时可以按60°左右的坡度放坡开挖,采用放坡+土钉墙进行支护,坡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基坑开挖期间,应严格按照有关的规程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