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教学进程
一、课程性质和定位
本课程是音乐学系音乐教育专业的一门必修课,是专业性较强的基础学科。研究钢琴教学本身的各种技术、方法,探索其中的规律,对学生系统进行钢琴弹奏训练,掌握和具备与钢琴相关的知识、能力和方法。
二、教学目的和任务
掌握正确的弹奏姿势,触键方法和钢琴弹奏技巧;了解不同时期、不同流派的优秀钢琴作品风格;通过教学和实践,增强学生钢琴理论知识及音乐表现能力,同时具备弹奏伴奏的能力,以提高学生基本素质为主,毕业后能胜任中学音乐教学以及应用钢琴的合格人才。
三、教学建议
1、贯彻科学性、艺术性与思想性统一的原则,贯穿在选材、备课、授课、练习、弹奏等环节 。确保教学的科学性。艺术性是教学的根本,对音乐的见解,对作品风格的把握,对声音概念的认识,对钢琴技术和弹奏法的运用等是提高教学之本。
2、理论与感性教育的原则。音乐教育必须将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的教育结合起来,启发学生对音乐的想象力,使学生弹奏的富有感情,让学生用生动的声音,把音乐表现出来。
3、启发性的教学原则,教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和自觉学习的能力,改变传统模式中那种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的弊端,引导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经过自己独立思考、融会贯通掌握知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循序渐进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引导学生扎实地掌握知识、技能,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兴趣、能力、学习态度、音乐素质、努力程度等。针对学生个性特点有的放矢地实施教学。认真落实教材的选择,授课计划的安排,教学方法的运用等。
四、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本课程第一学期为考查科目,第二学期为考试科目。平时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70 %,钢琴考试采用演奏会形式,键盘教研室教师集体评分,综合评议,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五、授课时数
每周每人一课时,三年总时数为98课时
课 程 级 别
1、三学年教学进度共分1—Ⅵ级,每学期一个级别,考核按级别要求进行。
2、同年级学生,级别可不相同,程度高於Ⅵ级的学生,教学进度由任课老师另行制定并经教研室讨论后执行。
教学内容
第一学期
钢琴Ⅰ级 (16学时)
第一单元:钢琴初学阶段的教学 (4学时)
[教学要求]
1、了解乐器结构、性能、发音原理
2、掌握坐姿(重心、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