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来制定政策、作出决策,保障好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好的政策和决策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要善于把群众分散的意见、多样的诉求、不同的建议集中起来,进行科学的分析综合,制定符合群众利益的政策或决策;还要把这些政策或决策付诸实施,根据实施情况和群众反馈的意见,再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推动民政工作越做越好、不断前进。破解难题、创新发展的做法,一般都源自于基层和群众,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善于靠总结经验来进行制度建设,推进工作。好政策、好机制不是凭空想象的,不是主观设计的,而是总结成功经验上升的。我国地域差别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虽有共性,更有差异,任何方面一个模式套全国的主观臆断和行为,都不会成功。
要注重借助社会力量。民政工作是政府行政工作,权力、资源、能量有限,既要依法行政,把有限的资源和能量用好,又要注意动员社会力量,扩大可用资源和能量。中央和省级行政层面履行职责的主要形式是制定政策、安排资金、推广经验、监督检查,要加快转变职能,把等级评定、资质认定、工作评估、技术培训、标准研制等具体事务,转移给相关社会组织去做,实现行政职能和社会力量作用的有效结合与良性互动。有些机关和干部把什么权力都抓在手里,什么事情都搂在怀里,自己做不过来,又不肯放权、放手让社会力量做,结果是什么都做不了、做不好。还有些机关和干部,只会坐等上面分配资源,只热衷于行使权力、使用既有资源,不肯去协调有关部门,不会动员社会力量,局面打不开,事情做不大。要改变这些孤立型、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