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古代小说叙事及评点 文学评论 2010-05-26 22:44:37 阅读93 评论1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浅谈中国古代小说叙事及评点
时间:2010-01-12 03:22:15 来源:2009年12期 学术交流 作者:韩国颖——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太原 030006
[摘要]在叙事的框架之下,中国古代成熟的叙事小说有其自身独特的发展线索,而中国古代小说评点对中国古代小说的流传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立足于中西叙事研究关注的不同点,探究中国古代小说叙事及评点的独特魅力。 [关键字]叙事 小说 文史传统 小说评点叙事学(Narratology)一词,最早提出者是法国著名的文艺理论家茨维坦?托多罗夫,他在1969年出版的《<十日谈>语法》一书中写到:“……这部著作属于一门尚未存在的科学,我们暂且将这门科学取名为叙述学,即关于叙事作品的科学。”[1]叙事学有着自己的理论主张,要求从叙事作品内部发掘关于叙事作品自身的规律;叙事学研究的是对象的抽象性,是具体叙事作品的规律性,是具体叙事作品的深层结构。而近代小说概念的核心即是“叙事”。将研究对象具体为小说,即“叙述学研究将小说看成一个独立于这些外在因素的各个成分,并且对各个成分之间的关联进行表述,于是,主人公、叙述者、所叙故事、叙述行为等小说构成因素及其相互关系往往成为主要的研究课题。”[2] 浦安迪在《中国叙事学》中指出,“叙事”又称“叙述”,叙事就是“讲故事”。“首先要肯定讲故事是 叙事 这种文化活动的一个核心功能。说到底,叙事就是作者通过讲故事的方法把人生经验的本质和意义传示给他人。”他定义叙事文“是一种能以较大的单元容量传达时间流中人生经验的文学体式或类型。”并且在这样的定义之下,来考察中西方不同的叙事传统。在他的论述中,他将中国的古代文学传统,归纳为“三百篇——骚——赋——乐府——律诗——词曲——小说”的主流脉络,并且以此对应于西方“epic——romance——novel”的主流叙事系统。从而总结出西方传统的重点在于叙事,而中国的文学传统重点在于抒情。在他所列出的这个中西方叙事传统的比较系统中,关于中国的这个列举是有待于讨论的。事实上,这个从三百篇到小说的发展脉络是中国古代文学渐进过程中在不同时代的不同高峰,是文学的发展,而至于作为叙事的研究,就应该选择另外的一条脉络。正如同杨义在他的《中国叙事学》中所积极倡导的,要“返回中国叙事学本身”。西方史诗和罗曼史的叙事传统之后,到18世纪,产生出novel这样长篇巨制式的新兴叙事文体,并且成为文学的主流。从遥远的西方古典文学史中走来,神话、史诗和戏剧的繁荣发展,高峰耸峙,为小说这一叙事文体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丰厚的沃土。我们这个诗的国度,在文学发展史上和西方的叙事传统截然不同,因而在叙事的框架之下,中西叙事文学相似更相异,叙事研究也各有不同。一、由中国古代“小说”产生的叙事研究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小说”不能简单对应于近代西方小说概念传入后的特指的将生动的人物形象、典型的人物活动环境和完整的故事情节作为三要素的概念。小说概念的流变和定位仍然是今天学界争论的话题。中国古代小说在其产生后,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才最终成为完备成熟的叙事文体。叙事之作经过漫长的发展,人们才以叙事作为文类对其进行分析和批点。陈洪《中国小说理论史》把中国古代小说概念的产生与发展过程归纳为四个阶段:即先秦的“泛称小说”阶段,两汉的“子部小说”阶段,魏晋至唐的“杂纂小说”阶段,宋元以后的“文学小说”阶段。[3]从这四个阶段的划分那来看,中国小说概念的源流有一个逐渐具体的过程,这也显示了小说形态特征的变化轨迹;而在小说这个概念的框架内,其包容的文类形式非常丰富,因此研究就需要返回小说本体,返回研究对象的本原和本性,小说本体的认定和“小说”语义的阐释也就显得非常重要。[4]研究小说叙事,就需要在各种形式之间寻找一条明晰的线索。先秦两汉时期的神话传说、寓言故事、野史杂记、史传文学等都为以后叙事性文学样式的小说的正式诞生积累了宝贵经验。有研究认为小说理论早在小说的孕育和萌芽阶段就已经产生的。同时指出,小说在当时尚处于萌芽阶段,当时的小说理论只是一种议论,三言两语,零星而不系统。[5] 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庄子?外物》)若其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新论》) “泛称小说”阶段的这两个关于“小说”的记录,是对当时存在的一类文字的概括性描述,小说不能算作是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