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各单位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自查自纠工作,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在排查过程中,认真落实“三项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情况为监督检查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重点节假日、重要时段的综合检查,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意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建立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台账,落实责任人督促落实整改到位,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7.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整治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贯彻《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单位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对建筑施工现场重点扬尘污染源,严重影响人民生活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督查;严格按照扬尘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大检查频次,突出检查重点,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加大处罚力度,有效防治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督促责任单位进一步提高落实扬尘污染的思想意识,将责任单位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信用等级评定、工地评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