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我方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包括工艺(包括所有管道)、热控、电气(也包括照明、
接地、避雷)、给水排水设计与施工、以及土建工程的设计。
4.7我方将对业主方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关的培训
资料,以及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4.8我方将负责派遣技术专家检验和/或调试(包括功能试验、调试、试运行)设备、装
置、材料等,并参加由我方和业主方共同进行的性能试验。 4.9我方还包括脱硫系统及公用设施从开工到商业运行的现场服务工作。
4.10业主方工作范围:
a.提供脱硫系统的电源、水源等。 b.场地准备、现场答疑工作。 c.负责接口的协调。
d.与我方共同进行系统调试、性能试验直到运行的工作。 e.设备监造、施工管理工作。
f.负责土建和沉淀池等基础设施的施工。 g.负责烟道材料、制作、安装及引入。 4.11与业主方系统的接口
a.烟气系统:我方负责引风机出口法兰至水平烟道进口法兰的所有烟气系统及附件。
b.电源:业主方提供电源400KVA接点。
c.工艺水、自来水、排污口,业主方提供接点位置,位置需我方到现场实地查看。 4.12 土建
我方根据业主方提供的地质报告数据、平面布置进行设计,土建和沉淀池等基础施
工工作由业主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