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部门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是各部门主管人员。
4.4工作要求
4.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8)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9)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4.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