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
用考试方式。
2.考核安排
A类生的课程考试按教学计划以班级形式统一安排;B类生、C类生的课程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最后两周内。公共课首先安排考试日期,由注册中心和开课单位协商确定后,通知各院(系、所);各院(系、所)再安排其它课程的考试日期,与课表室协商确定教室后,尽早通知工程硕士生。
(1)必修课程
自然辩证法:按课程要求参加考核。
外国语:见研究生外语课程的有关规定。其中A类生、B类生工程硕士英语课考核通过,可获得3学分,不参加由外语系组织的英语水平 考试;C类生的工程硕士英语课需参加课程考核和英语水平 考试,通过后可获得3学分。
工程硕士数学和工程硕士英语课程考试使用的试卷,需从学校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课程分为文献检索(8—12学时)与论文写作(4—8学时)两部分,为考查课程。文献检索部分由图书馆负责在校内讲授,课程选修可在注册中心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也可以单独组班上课,成绩以“通过”或“不通过”记录;论文写作部分由各培养院(系、所)负责讲授,上课时间和授课形式自定,成绩以“通过”或“不通过”记录;两部分成绩均“通过”,可获得1学分,成绩由院(系、所)负责录入。
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和专业课:按各院(系、所)确定的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进行。
(2)必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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