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专利审查操作规程[2011]实审分册(12)

发布时间:2021-06-11   来源:未知    
字号:

最新专利审查操作规程,实审分册

第一章 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 口,空心容器内装有传递信息的载体或小物件。

在说明书中记载了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人们提供更多的交友机会,解决交友困难的问题。获得的效果是交友更加便利,渠道更加丰富。

【案例分析】

该申请涉及一种交友信息交换机,其特征部分记载了该信息交换机的具体结构,包括料厢的具体组成部件及各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位置关系,根据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这些特征是技术特征。

据说明书记载,该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为人们提供更多的交友机会,解决交友困难的问题,所要实现的效果是使交友更加便利,增加交友的渠道。从权利要求记载的方案可以看出,尽管交友机会的增加是由于载体或小物件上记载的信息产生的,但是所说的信息能够被传递出来是通过交换机实现的,该交换机具有使记载有信息的载体或小物件在交换机中运动、最后自动离开料厢、使投币者可以获得的结构,因此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内容构成了技术方案。

1.1.4 撰写审查意见应注意的问题

(1)在撰写适用专利法第2条第2款的审查意见时,审查员应当注意,在没有得出权利要求属于技术方案的结论之前,不应当出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其采用的技术手段为……”等类似的术语或表述,以免造成逻辑上的混乱。

(2)对于一项权利要求是否构成技术方案,在审查意见中一般应包含下列要点: ①权利要求中是否有技术特征,如果没有技术特征,则没有采用技术手段,不是技术方案;

②如果有技术特征,判断这些技术特征对于所要解决的问题和实现的效果能否起作用;

③判断所要解决的问题和实现的效果是否是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

1.2 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发明

下列主题的申请,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发明:

(1)气味或者诸如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本身;

(2)图形、平面、曲面、弧线等本身。

对于上述主题的权利要求,无论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采用何种撰写方式,审查员可以只审查权利要求的主题,无需审查权利要求的其他内容,即仅依据主题就可以直接认定该权利要求的主题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

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本身不受专利法保护,但其发生装置或

5 (1-3)

专利审查操作规程[2011]实审分册(1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