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说明
根据表4-2,2005年-2011年儋州市园地增加36597.66公顷,林地减少11751.41公顷,一方面是由于采用“二调”变更作为基期,园地、林地面积与原变更数据有很大偏差;另一方面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建设用地布局变化,也涉及占用部分林地、园地;同时近年来橡胶园种植范围扩大造成的农业结构调整。
但各乡镇园、林地的布局变化不尽相同:本次规划调整后那大镇、木棠镇、海头镇、峨蔓镇、三都镇、新州镇园地增加较多,和庆镇、南丰镇、大成镇、雅星镇、东成镇园地减少较多;峨蔓镇、三都镇、中和镇、新州镇林地增加较多,那大镇、和庆镇、南丰镇、大成镇、雅星镇、兰洋镇、光村镇、海头镇、东成镇林地减少较多;这种变化主要是规划建设占用和土地开发整理在各乡镇规模不同所致。
(三)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1、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方式
(1)保障重点,节约集约。①对有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进行筛选,重点保障《儋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省市级重点园区、重大旅游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②对具体的建设项目,根据行业供地标准及实际需求,严格控制用地规模,确保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有保有压,合理布局。①原来分配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但短期内暂时不用的,在本次调整中核减。②对废弃、难以利用的现状建设用地,对不合理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布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