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成绩突出。
3.在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评选的范围应是班(包括团支部)、校(团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办法。
1.个人写出总结,经交流后,由班主任、班委会(包括团支部)、年级、校(团委、学生会)推荐,进行综合评议。年级组研究同意后,连同申报材料上交政教处。
2.根据条件,政教处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报校行政会讨论,由校长审批。
(三)奖励。
1. 全校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状。照片上光荣榜,奖励记入档案。
2.在升学时,根据国家教委有关政策和学校规定,予以加分。
3.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的注意事项。
(1)评选时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认真进行。
(2)要认真填写登记表,“操行评语”或“主要事迹”应具体详尽。
(3)要全面掌握条件,不能以“学习成绩好”代替“三好”,对某一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可进行单项表彰。
(4)对于原来基础略差,但经过努力进步明显的学生评选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