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入改革的重要思想保证。(二)协调各方找出适合高校的收缴方式
高校学生人数众多,收费项目繁杂,收费时间集中,收费工作量巨大,另有许多特殊情况,例如助学贷款、退学费、减免学费、缓缴学费,都造成了高校收缴学杂费的特殊性。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是面对全省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开发的,没有专门针对高校来设计。原来高校自主收费时,可根据高校自身情况,使用集中处理和个别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比较灵便。非税收入改革之后,要求河北省高校全部使用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进行收费。因此,高校财务可以将高校收费的特殊情况与财政沟通,尽量改进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建议增加高校收费模块。另外,可以联系银行,使用银行卡批量代扣、银行网点“小条”缴费、网上银行缴费等多种收费方式,结合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高效、安全地收缴非税收入资金。
(三)联系各方改变学生管理方式
河北省各高校原来使用的收费系统经过多年的磨合已经基本完善,系统中的学生信息比较齐全,学生及辅导员也可通过校园网进行学生欠缴费情况的查询,便于收费管理。河北省非税收入改革之后,全面实施了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进行非税收入的收缴。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不是针对高校开发的,而是适用所有有非税收入的单位。因此,高校财务可以联系财政、银行和高校内部各部门,在现有的收费管理系统基础上实现与财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原收费管理系统的统计、管理作用,发挥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连接财政、上缴国库的作用,保证每年开学学生缴费、注册、选课、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及非税收入安全、高效、全额上缴国库。
(四)针对改革要求改变核算方式和预算制度
河北省非税收入改革之后,高校的会计核算科目应作出调整,建议取消负债类“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增加“应缴政府非税收入”科目,用于核算高校应缴和实际缴入的非税收入款项,并设置收入分类明细科目或利用财务软件进行项目明细核算。河北省非税收入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对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提出了要求,高校应主动调整,合理编制预算,不分内外,全部按照“收支两条线”,在原预算制度基础上加入非税收入的预算安排。
【参考文献】
[1] 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S].
[2]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意见(冀政办[2009]21号)[S].
[3] 河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深化省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全面实施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通知[S].
[4] 高红梅.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对高校的影响及对策[J].教育财会研究,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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