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典》同属国家药品标准,也是全国各有关单位必须遵照执行的法定药品标准。
与药材相关的主要有以下2种:
1.中药材部颁标准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材第一册),载药101种,199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藏药第一册),载药136种,199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蒙药分册),载药57种,199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维吾尔药分册),载药202种,1999年颁布等。
2.进口药材部颁标准 我国常用的进口药材约50种,现行版为2004年再次根据药典品种的变化进行修订并执行的《儿茶等43种进口药材质量标准》。
二、地方药品标准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材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的中药材标准,收载的药材多为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的品种而为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地区性习惯用药,该地区的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必须遵照执行,而对其他省区无法定约束力,但可作为参照执行的标准。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炮制规范
按药品管理法规定,中药饮片的鉴定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执行,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