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匀性,并留样保存。
1.抽取样品前
应核对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以及有无水迹、霉变、或被其他物质污染等情况,并详细记录。
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检验并拍照。
2.从同批药材和饮片包件中抽取供检验用样品的原则
①总包件数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②5~99件,随机抽5件取样;③100~1000件,按5%比例取样;④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比例取样;⑤贵重药材和饮片,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
800?
1200?
3.每一包件的取样原则
4.每一包件的取样量
①一般药材和饮片抽取100~500g。②粉末状药材和饮片抽取25~50g。③贵重药材和饮片抽取5~10g。
5.抽取样品总量 划X取样
6.最终抽取的供检验用样品量
最终抽取的供检验用样品量一般不得少于检验所需用量的3倍,即1/3供实验室分析用,另1/3供复核用,其余1/3留样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