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响应级别。
(11)企业应急指挥与外部指挥之间的协调。
应急指挥一般设有应急总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一般由总经理(厂长)担任,现场指挥一般由生产副总经理(副厂长)或事发单位第一负责人担任,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在,则由安全部门或其他部门负责人担负该责任。
1、应急总指挥的职责
(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的警报级别。
(2)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各保障小组参加公司的应急救援行动。
(3)发布启动或解除应急救援行动的信息。
(4)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批准现场清酒方案或现场预案。
(5)报告上级机关,与地方政府应急反应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
(6)批准新闻发布。
(7)决定企业各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各单位事故应急演练。
2、现场指挥的职责
(1)全权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
(2)精度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其他人员的安全。
(3)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4)保证现场抢险救援行动与总指挥部的指挥和各保障系统的工作协调。
(5)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并提出抢险救援的相关方案,报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备案。必必要时,可直接与总指挥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沟通,确定抢险救援方案。
(6)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向总指挥提出现场抢险增援、人员疏散撤离、向政府求援等建议。
(7)负责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抢险救援工作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