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入股生产经营协议
甲方:长宁县硐底窝沱头石厂
龙玉春,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赵 平,身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
余 勇,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李小元,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结合本厂的现有实际情况,为适应发展的需要,扩大规模生产,乙方大力支持,共同出资生产经营长宁县硐底镇窝沱头石厂,经双方多次座谈协商,在平等互利、互不欺骗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方式:甲方二人以经营的证照齐全合法矿山资源作合作入股投资(龙玉春的矿山及设备估价为壹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赵平矿山及设备估价壹佰陆拾捌万捌仟元整),乙方为扩大规模,投入资金伍佰贰拾万元,合计总投资捌佰叁拾捌万陆仟元整,以投资多少占有股份。
二、各股东所占股份比例,余勇投入资金贰佰陆拾万元整;李小云投入资金贰佰陆拾万元整;龙玉春股金壹佰肆拾玖捌仟元整;赵平股金壹佰陆拾捌万捌仟元整,以投资多少占有股份,今后按股分配红利。
三、管理责任,共同承担安全生产经营风险,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抓好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