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概况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制,即在城镇实行是由国家负责的单位保障制度,在农村实行集体保障制度。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我国原有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制度是一种免费的医疗制度,即诊疗、药品以及住院费用的支付全部是由国家财政拨款。国有企业是实行劳动保险医疗制度,企业支付其职工全部的相关医疗费用。这种公费医疗制度和劳动保险医疗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职工的健康需求,但是仍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对于医疗费用,财政和企业负担过多,不堪重负,而职工极少或不负担,自我的保障意识不强;其次,医疗保障是以单位的自我保障为主要形式,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的医疗保障水平极不均衡,很多欠发达地区和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得不到同等待遇,这也从另一方面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合理流动;第三是缺乏对医患双方的有效制约,使得造成很多地区的医疗资源浪费严重:第四是这一时期的医疗保障覆盖面较窄。
我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在农村创立了合作医疗的医疗保障模式。我国由于当时的经济条件限制,国家没有力量去负担全体农民的医疗费用。合作医疗模式立足社区或者基层,依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原则,从多方筹集资金以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健费用,是一种综合性的医疗保障措施。合作医疗制度可以有效的保障农村基层卫生保健,对农民身体健康、农村生产以及农业发展都有积极的作用。世界卫生组织也给予了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充分的肯定。
二、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概况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各地开始逐步探索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1993年,我国提出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此后,先后在我国四十多个城市试点改革。1998年12月,全国范围内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取代原先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劳动保险制度。“其中范围包括机关、企事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