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照灭菌的确认报告
摘要
XX于2006年初次建立灭菌剂量,由于近几年产品不断增加、ISO标准换版以及辐照机构变更,2009年XX按照ISO11137-2006的要求重新进行了灭菌确认。确认的内容包括:辐照机构、辐照剂量及辐照加工。确认结果表明:XX灭菌过程符合ISO标准要求,以后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生物负载监测和剂量审核,当产品族、辐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再确认。
1. 目的
XX在2006年委托XX建立灭菌剂量,由于近几年XX产品的不断增加、国际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换版、辐照机构变更,XX在2009年重新进行了灭菌确认,以证实产品辐照符合ISO11137-2006的要求,灭菌后的产品能达到10-6的无菌保证水平。
2. 介绍
本报告是根据ISO 11137-1:2006 保健产品的灭菌-辐射-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发展、验证和常规控制要求进行。为了完成灭菌确认,需完成以下分项:
辐照机构鉴定,由于XX委托专业的辐照机构完成灭菌,因此对其辐照资质、辐照加工
能力、辐照设备是否进行了安装鉴定、操作鉴定、性能鉴定予以确认,确认后委托其灭菌服务。
辐照剂量确定,产品灭菌前,应规定产品的最大可接受剂量、建立灭菌剂量。如果采用
25KGy 灭菌剂量辐照产品,应作证实。
辐照加工确定,确定装箱模式,进行剂量分布实验,按照要求完成产品的常规辐照。 3. 程序
3.1 辐照机构鉴定
辐照机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射线安全许可证、质量体系证书,按照ISO11137的要求对辐照工程进行了安装鉴定、操作鉴定、性能鉴定,严格控制加工过程,有完善的产品合格放行管理文件、库房管理文件,有产品辐照技术指导文件,能提供剂量检测报告。 3.2 辐照剂量
应规定产品的最大可接受剂量,建立灭菌剂量(达到无菌水平的最小吸收剂量)。 3.2.1 最大可接受剂量
可以根据产品的特点、行业标准规定制定产品的最大可接受剂量,在产品的寿命期内,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