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外墙钢管脚手架项目
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 镇江市金鹏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第一条:工程项目和承包内容
一、承包项目: 丹徒区水利农机局外墙装饰工程 所有的外墙钢管脚手架搭拆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内容:所有满足施工使用的外墙钢管脚手架和卸料平台搭设及拆除使用维护整改的工作。材料包括钢管、竹榀满铺、扣件、垂直式安全网密闭网、铁丝、立竿垫板以及埋入结构中的预埋件等。
四、每平方米按人民币 22 元整包干,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五、钢管及安全网应提供有效合格证给甲方备案。
第二条:质量技术要求
一、搭设及拆除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
二、钢管架质量必须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规定的钢管手脚架标准进行搭设。
三、架子搭设应做到安全牢固、搭拆方便,严禁立杆底端直接坐落在松土上。钢架必须随主体结构施工提前搭设到位,凡是因乙方不及时搭设防护措施而造成工期延误和返工或出安全事故等的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在每层结构砼浇捣之前,乙方应负责预埋好拉结件。否则造成影响施工,由乙方承担责任。拆架后应负责切割或电焊烧割预埋件。
五、脚手架安装进度应超过施工一层,同时应及时挂设垂直密闭式安全网等。
六、市、县安全站及公司安全部门对现场脚手架搭设检查及有关事务,如不合格或返工由乙方负责整改到合格为止。
第三条:工期进度要求
一、乙方现场负责人应正常驻工地与甲方现场施工员协调工作,及时参加各工种工程例会、安全检查和脚手架检修。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搭接安排,及时协调好各工种配合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及时配合,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场地分类堆放整齐,一端齐平。拆除后退场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并清整干净,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