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学习帮助大家
纳税人应当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通过《通用数据采集软件》进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信息采集、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申请稽核比对。
逾期(超过180天)未申请稽核比对的海关缴款书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上传
登录【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按以下路径:【我要申报】——>【012增值税抵扣明细表】——>【海关完税凭证导入】,将通用数据采集导出的.xml文件进行上传,注意文件名称的一致性(如下图)。
纳税人每月可将不同的采集缴款书信息多次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送。上传的截止期为每月的最后一天,建议最好能提前上传,防止月末因系统拥堵,无法上传而影响下月正常抵扣。
(一)网上办税系统自动对导入的采集数据依照以下规则进行合法性校验,系统显示缴款书上传内容及接收结果(如下图),校验通过的信息将上传总局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