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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由港澳台人员填写;R10和R11项,由港澳台15周岁及以上有工作的人员填写。
每个人都填报的项目(R1-R8)
R1.姓名-填写被登记人的正式姓名。婴儿未起名的,可填“未取名”。外籍人员的姓名最好用中文填写,也可以用其它文字填写。
R2.与户主关系-指被登记人与本户户主的关系。普查员根据申报人的回答据情圈填。申报人不是户主的,注意在圈填时,不要将某人与申报人的关系,错填为与户主的关系。
R3.性别-指被登记人的性别,男性圈填“1”,女性圈填“2”。
R4.出生年月-指被登记人的出生年、月,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R5.来大陆或来华目的-指被登记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逗留的原因。
1.商务:指进行各种商务活动的人员。
2.就业:指已有工作或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
3.学习:指已经或准备在各类学校中学习的人员。
4.定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但没有工作或上学的人员。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人士的家属。
5.探亲:指探望亲戚或朋友的人员。
6.其他: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原因。
R6.已在大陆或在华居住时间-指被登记人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时间。
R7.受教育程度-指被登记人在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学习达到的最高教育水平。
R8.身份或国籍-指被登记人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还是台湾地区居民。如果是外国人,还应填写国籍。国籍最好用中文填写,如果不知道中文名的,也可以用其它文字填写。
港澳台人员填报的项目(R9-R11)
R9.过去六个月回港澳台居住时间-指被登记人于2010年5月至2010年10月的6个月期间在港澳台居住的时间。
R10.行业-指登记人的工作单位主要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类别,按标准答案据情圈填。 R11.职业-指登记人所从事的工作类别。
1.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指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2.专业技术人员: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工作的人员和从事安全保卫、消防、邮电等业务的人员。
4.商业、服务业人员:指从事商业、餐饮、旅游、娱乐、运输、医疗辅助服务及社会和居民生活等服务工作的人员。
5.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指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水利业生产、管理、产品初加工的人员。
6.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指从事矿产勘查、开采,产品的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
7.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八、死亡人口调查表指标解释
凡在普查表户记录H4_2中,已登记了“2009.11.1-2010.10.31死亡人口”的户,还要登记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