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认证的背景与起源
体系运作
FSC自身并不直接认证森林,它是标准制定机构和认证授权机构,通过授权认证机构来认证森林。授权包括两个方面:森林经营认证和产销监管链认证。FSC森林认证以业绩标准为基础,是一个自愿的过程。经过森林认证和产销监管链认证后,林产品就可以贴上FSC商标和标记。绿色市场需要此类商标来证明林产品来自经营良好的森林,这是FSC认证发展的动力。在某种程度上,WWF/WB联盟、消费者集团等组织促进了市场对该标签的需求。目前,欧洲、北美洲和大洋洲活跃着一批消费者集团,另外法国、中国香港、爱尔兰、意大利和日本等国家或地区也正致力于建立类似的组织。
原则标准
1994年,FSC通过了FSC原则和标准,1999年和200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这些原则和标准为认证森林经营提供了框架或一般标准,适用于热带、温带和寒带森林,有些也可应用于人工林和部分人工补植的森林,但须辅以适用于不同国别、区域、地方的更详细标准。已批准的FSC区域/国家标准有玻利维亚、英国、瑞典、加拿大海岸林区、美国密西西比河流域的标准(FSC具体的原则和标准详见附录)。
认证机构在对森林经营方式进行审核的时候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这些标准均符合FSC的原则和标准框架。
认证机构
截止到2001年6月,FSC已经授权了11家森林认证机构:
(1)美国盈利性的科学认证体系森林保护计划(Scientific Certification Systems Forest Conservation Program),简称SCS;
(2)美国非盈利性的非政府组织雨林联盟精明木材认证计划(Rainforest Alliance Smart Wood Program),简称SmartWood;
(3)英国非盈利性的非政府组织土壤协会木材标签计划(Soil Association Woodmark Scheme),简称SA;
(4)英国盈利性的监督总公司林业计划(SGS Forestry Qualifor Program),简称SGS; (5)英国的BM TRADA认证;
(6)加拿大的Silva森林基金会,简称SFF;
(7)德国农业技术咨询公司Terra体系,简称GFA; (8)意大利的ICILA;
(9) 南非标准局(South African Bureau for Standards),简称SABS; (10)瑞士的IMO; (11)荷兰的SKAL。
此外,还有加拿大、法国、意大利、墨西哥和英国的6家机构正在申请授权。各认证机构在对森林经营方式进行审核的时候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这些标准均符合FSC的原则和标准框架。
认证概况
FSC认证发展迅速。截止到2001年5月31日,世界共有46个国家325个森林经营单位2369万公顷的森林经过了FSC授权的认证机构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