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5、(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2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9、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30、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分包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统计上报。
3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周期应当按(企业考核办法中规定的考核时间周期)确定。
32、安全目标的措施体系是安全目标实现的(保证)
33、(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
3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36、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