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件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通用条款》
1 定义与说明
1.1 “采购商”是指购买产品和服务的单位,即______有限公司。
1.2 “供应商” 是指和采购商签订合同,向采购商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单位。
1.3 “往来信函”是指采购商和供应商之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记录
合同的履行、解释、任何修改和变更的正式往来信件。
1.4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的供应商须承担的现场施工指导、维护、技术培训等类似的合同
附随义务。
1.5 “制造商”系指生产、制作、加工、拣选并最终形成合同所供应产品的生产单位。制造
商应是合同的供应商。经采购商事先书面同意,制造商亦可是供应商以外的第三方。
1.6 “日”指日历日。
1.7 “书面”是指任何通过手写、打印、印刷或复印制作形成的合同履行凭证,包括信件、
文件、电子邮件和传真。
2.供应商资质
2.1 所有向采购商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和/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
供应商应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商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并将其复印件留采购商处备查。
2.2 如采购商发现供应商未报/错报/虚报相关资质,则采购商有权取消/终止和供应商签订的
合同,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商所有的相关损失;如采购商同意接受部分产品和/或服务,则采购商应只就其所接受部分的产品和/或服务向供应商付款,所接受部分的产品和/或服务的价格以原订购单的价格为基础计算,但供应商须承担对由此可能给采购商带来的风险和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3.制造/分包/转包
3.1 所有合同项下的产品、工程、项目和/或服务必须由供应商制造和提供,未经采购商事先
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产品、工程、项目和/或服务部分或全部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商有权拒收拒付该分包/转包部分的产品、工程、项目和/或服务。
3.2 经供应商申请并提交全套的分包/转包商的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经采购商书面同意,
供应商可将产品、工程、项目和/或服务部分或全部分包/转包给第三方,但应把其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