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军国主义思想和民族体育思想成为当时特别是抗战时期的理论基础。二者共同影响本时期学校体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9、国民政府一度为加强学校体育的管理,颁布了一些学校体育的规章和措施,使学校体育开始比较有系统和规律的发展。如1931年2月,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初级中学体育课程标准》、《高级中学普通科体育课程标准》;翌年11月 公布了《小学体育课程标准》;1940年3月公布了《各级学校体育实施方案》,规定各级学校体育课均为必修课等。与此同时,教育部还聘请了国内部分专家编辑出版了24册《体育教授细目》,这是我国第一部较为完整的中小学体育教科书,以后又组织编写了各种体育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等。但是,由于当时的时政和条件,以上种种举措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和实施。
10、与此同时,苏区和解放区体育得到一定的发展。如当时的列宁小学、苏维埃大学以及抗日军政大学、中央党校都开设了体育课。1941年延安大学成立了体育系,培养了大批体育干部,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体育事业和学校体育奠定了基础。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体育的发展概况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学校体育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
(一) 初创阶段(1949~1957)——模仿建构阶段
1、新中国建立之始,党和政府就非常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关心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1950年和1951年毛泽东曾两次写信给教育部长马叙伦提出了“健康第一”的指示。
2、1951年8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健康状况的决定》,强调了学校体育和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增进学生的身体健康,乃是保证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并培养出强壮体魄的现代青年的重大任务之一”,将学校体育的改革纳入了议事日程。
3、1952年,教育部设立体育处、国家体委设立学校体育处,各省区市相继设立体育机构,使学校体育的发展有了组织保证。
4、1952年教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颁布《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其中明确指出我国学校体育的基本目标是“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增强体质,并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教育,使他们能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从而使我国学校体育的开展有了明确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教育部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计划》中,正式规定“从小学一年级到大学二年级止都必修体育课,每周2学时”。
5、1953年5月,教育部发出《关于中学体育成绩暂时考查办法的通知》,又指出体育课是中学课程的一科,其成绩与其他各科成绩相同,按一门学科计算。
6、为了提高体育课的教学质量,1953年教育部组织翻译了苏联十年制体育教学大纲向全国体育教师进行介绍;1956年在此基础上编辑出版了新中国第一部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1957年出版了中小学体育教学参考书,并在全国统一实行,使体育教学工作有了统一的规范和要求。
7、为了推动我国群众体育,特别是青少年儿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体委于1954年在参照苏联模式并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了《准备劳动和保卫祖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并要其初中毕业生达到《劳卫制》少年级标准,高中毕业达到《劳卫制》一级标准。这一制度的推行,对宣传我国体育目的的意义,增进学生的健康,激发学生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