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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通论第一次作业(2)

发布时间:2021-06-05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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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14-2级工商管理作业。

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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