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改为新准则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这里面将原来计入“资本公积”项目的内容调整为“计入当期损益”,给上市公司“拆东墙补西墙”提供了便利条件。
4.2.3 上市公司重视当期报表的“美观”
这与我国监管机构将净利润与上市公司的股票特别处理、退市和恢复上市等规定是分不开的(股票上市条件: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股票暂停上市条件: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3000)万元)、股权分布(25%、10%)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正是由于相关的制度安排规定了上市公司必须重视当期报表是否“美观”,制度的安排驱使那些屡亏、重亏的上市公司必须利用债务重组等进行盈余管理以达到避免退市、配股等目的。
5 从ST华龙看我国企业的债务重组
5.1 ST华龙事件概述
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华龙)于2000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自该公司上市后围绕它的是不断的出局和重组、债务和抵押、拍卖和收购,连续多年没有任何利润分配、送配股,每股亏损最高达3.04元。经过2007年和2008年的一番重组后,2008年确定的每股收益高达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