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标的评标标准:(25分)(二)综合标的评标标准:(15分)(三)商务标的评标标准:(60分)含公式自动计算各项得分及总分
投标人对必须进行评审的主要材料如投标报价中的单价低于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10%的或低于该种材料基准价1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种材料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出具的材料供应承诺证明(含材料名称、生产厂家、生产地点或销售地点、规格、型号、供货数量、供货单价、供货时间)。
当有效投标人对必须进行评审的某种材料所报单价低于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10%或低于该种材料基准价10%时,评委应审核该投标人提供的该种材料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出具的材料供应承诺证明。有下列情况之一,判定为投标报价不合理。 (1)投标人未提供材料供应承诺证明;
(2)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供应承诺证明为非生产厂家或未取得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出具;
(3)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供应承诺证明中的供货时间与施工时间不一致或供货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4)评委确定其低价理由不成立的。
4、措施费报价12分
(1)评审原则:以有效投标人措施费项目报价与相对应施工方案是否可行,以报价的高低作为评分依据。共分两项:合理性得分和综合评定得分。
(2)合理性得分(4分):
各有效投标人的措施费报价占总报价比例在0.8%(含)-3.5%(含)之间的均为合理报价,得4分。在0.8%-3.5%范围之外的为0分,且不进入综合评定得分。
(3)综合评定得分(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