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标的评标标准:(25分)(二)综合标的评标标准:(15分)(三)商务标的评标标准:(60分)含公式自动计算各项得分及总分
①基准价的确定: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对应的措施项目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措施项目的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措施项目费的基准价。
②评审方法:措施费报价以基准价为准,等于或高于基准价的得2分;与基准价相比每低1%的加0.3分,最多加6分;如低于基准价20%(不含)的得2分。
(四)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评标委员会由七名以下(含七名)评委组成时,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的评审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评标委员会由七名以上(不含七名)评委组成时,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的评审后,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计分汇总工作由评委指定不少于2名评委,在评委会监督下进行各投标人每项得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得分)和总计得分,分数计算按单项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当出现得分相同情况,造价分算至小数点后2位,仍出现得分相同情况时,按造价分高低顺序排序。
(五)各种证书规定:
1、业绩证书使用年限(以盖章日期为准):证书均自2007年1月1日以来有效。
2、所有证书必须为投标人的,如采用投标人的上级部门(总公司)或下级部门(分公司)的均属无效。
3、各相同单项证书(含文明工地与建筑安全奖、平安杯、安康杯)不累计,不重复计分,单项证书相同以最高证书加分为准。
4、所有证书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发证机关下发的文件原件,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