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培训与管理
?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8、 值班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单位导领,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二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三条 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值班室。
第四条 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五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3、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核定。
第四章 工厂安全管理准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第二条 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第三条 火灾防护:
1、 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 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3、 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挥发性易燃物,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4、 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电线不得接用过大功率保险丝,用电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5、 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第四条 窃盗防范:
1、 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橱柜中,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警卫人员 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警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 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上锁。
3、 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