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史必备论文
“当日的中国远非统一,那夏氏族或部落活动的范围就相当地有限制,我们就可以从它活动的范围以内去研究夏文化有什么样的相同的或相尖的特征,再到离它活动中心较远的地方看看这些地方的文化同前一种有什么样的差异。用文化间的同异来作比较,就渐渐地可以找出来夏氏族或部落的文化的特点。” 夏代历史的考古学探索
20世纪2、30年代,由于河南渑池仰韶村和山东历城县龙山镇的发掘,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得以确立。
30年代徐中舒提出仰韶文化为夏文化说(《再论小屯与仰韶》),得到丁山、吕振羽、翦伯赞等学者的赞同。
50年代范文澜提出龙山文化为夏文化说(《中国通史简编》)并得到部分学者赞同。 1977年登封王城岗遗址现场会
1.河南南龙山文化晚期与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皆为夏文化;(佟柱臣、吴汝祚、许顺湛) 2.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与二里头文化一、二期是夏文化;(安金槐、方酉生、杨育彬、赵芝荃) 3.二里头文化一、二期是夏文化,三、四期是早商文化;(殷玮璋) 4.二里一至四期为夏文化,河南龙山文化不是夏文化;(邹衡、陈旭、郑杰祥)
20世纪8、90年代,由于偃师商城发现部分学者对夏文化的认识有所改变,使原来针锋相对的两种主要观点有所靠拢。李伯谦提出“后羿代夏”的问题,赵芝荃提出“新砦期”这一概念。 二里头文化的发现与命名
二里头文化遗存1953年最早发现于河南登封玉村,1956年在郑州洛达庙发现了同类遗存,并名之为“洛达庙类型”,从1959年起对偃师二里头的同类遗址进行了大规模的发掘,鉴于它在文化面貌上的典型性,从1962年起将此类遗存更名为“二里头类型”,后来探索范围进一步扩大,此类遗址在豫西和晋南地区发现很多,从而证明它是有别于商文化的一种考古学文化,即“二里头文化”。它包括两个类型,即以豫西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类型和晋南以东下冯遗址为代表的东下冯类型;
第三讲:夏文化探索之二
关于夏文化目前学术界几种代表观点:
1.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王湾类型)与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皆为夏文化;(李伯谦) 2.河南龙山文化晚期、新砦期、二里头文化一至三期为夏文化;(赵芝荃) 3.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为夏文化,河南龙山与新砦期皆不是夏文化;(邹衡) 二里头文化的分布 考古发掘表明,二里头文化的分布中心是河南省中西部的郑州、洛阳地区以及山西省西南部的运城、临汾地区。向西进入关中地区东部今陕西境内,以及丹江上游,南及豫鄂交界地带,东至豫东开封地区。
目前二里头遗址共发现约250处,其中经正式发掘者50余处,主要遗址:河南的偃师二里头、巩县稍柴、郑州洛达庙等,陕西的华县南沙村、商州东龙山等,山西的夏县东下冯、翼城感军等遗址等;
二里头文化的类型
邹衡先生《试论夏文化》一文,将二里头文化分为二里头、东下冯两个类型;
赵芝荃《关于二里头文化的类型与分期问题》(《中国考古学研究》二),将二里头文化划分为:二里头、东下冯、下王岗、下七垣四个类型;
《中国考古学·夏商卷》把二里头文化分为:二里头、东下冯、牛角岗、杨庄、下王岗五个类型。
二里头类型与东下冯类型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