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负责各网点设计工作的勘察测量及工作中的食宿、安全事故等工作。
7、按合同及取费方式的约定及时支付款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不准私自代表甲方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乙方不准私刻公章,如乙方私刻公章、以甲方名义私开银行账户,一经发现,视为乙方违约,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9、设计工作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医疗、保险费及各类事故发生所需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三条设计费用的约定
1、按合同附件中的计费方式,以网点为收费基础。
2、乙方若需甲方派员参与设计现场的勘察等工作,则按200元/人/趟收取费用。
3、乙方必须在甲方审图及出图之前,按附件中的费用计取方式,将每网点的费用打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否则,造成的出图日期延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本工程税金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违约方必须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2、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违约赔偿金伍拾万元整。
第五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合同附件:收费标准。
2、本合同壹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签名)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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