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期末考试题。开卷。
一、 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答: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党的领导下根据中国的国情实行的社会主义,它既不同于传统的社会主义,又不同于资本主义,它应具有五个基本特征:
1、以民为本; 2、市场经济; 3、共同富裕; 4、中华文化; 5、民主政治。
一、以民为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民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位,既不同于“以官为本",又不同于“以人为本”。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江泽民同志最近强调指出,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最根本的是要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他还号召各级领导干部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所以,以人民为本位,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运行基础
传统的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即通过计划、行政手段来配置资源,否定商品生产和市场的作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优化资源的配置,发挥市场经济的基础作用。
三、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
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广大人民的普遍愿望。共同富裕,第一有个先富后富的问题,不可能大家同步富裕;第二即使大家共同富了,还应是有差别的,不是搞平均主义,不然社会经济的发展就没有动力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
我们实现共同富裕,要解决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的社会化和私人占有的矛盾。我们要实行生产社会化和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相结合。
四、中华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文化。我们中华民族有优秀的文化,应当继承发扬,同时要创新先进的文化,并吸收国外优秀的文化。
五、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什么?是广大人民。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源于人民,因此必须受人民的监督。必须转变法治理念,从以法治民、以权治民转向依法治官、以法治权。孟子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
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定性
如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一个定义应当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带有非社会主义成份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认定它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其次,必须认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是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而是带有非社会主义成份的社会主义;最后,必须认定,社会主义成份在这种社会中占主导地位,非社会主义的成份在这个社会中居于次要地位。对于这个非社会主义成份可以理解成是资本主义成份、封建社会成份等等。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社会主义的成份占主导地位,主要指的是:在我们国家的经济结构中公有制的成份,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产业成份占主体,所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其性质来计是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例如我们国家中的军事工业、航天、航空、金融、石油、化工、煤碳、矿藏、通讯、铁路、教育、电力、冶金、保险、网络、邮政、外贸、农业布局等等,这些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都是在国家政策管理范围,或者是公有制占主导地位,或者是受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这就构成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的经济基础,也决定了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在经济发展时期的社会主义,是邓小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可以说,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时期的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研究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后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它必然被一种新的社会所代替,这个新的社会,当初被称作是共产主义;后来考虑到一个新社会建立的初期,必然会带有旧社会的痕迹,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又把共产主义分为第一、第二两个阶段;列宁把共产主义的第一个阶段称作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称作共产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就是这样由马克思、恩格斯研究提出,列宁最后完成的。
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是由列宁初步组建,由于列宁在建国后不久就因病去世,后来是由斯大林来完成的。斯大林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急于求成,违反了经济发展规律,犯了“左”倾的错误。把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完成的任务,放在了初级阶段来完成,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水平,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第二次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