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还款计划书
将可能影响抵押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
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贷款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
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贷
款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26.6抵押人不应采取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抵押物
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
新利率的,无须征得抵押人的同意。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抵押担保独立于贷
款人为本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
关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成为部分或全部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项下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
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抵押将一直保持有效、直至依据本合
同项下规定应付的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等款
项全部偿清为止。 第三章 保 证 第三十条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项下借取贷
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贷款人提供以下第 种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
还款义务时,保证人保证按贷款人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
期间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抵押人已就抵押物有效设定抵押,且相关抵押物权利证明及设定
抵押的相关证明文件交付贷款人正式执管之日止。 2. 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本
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止。 第三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
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总额。 第三十二条 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向贷
款人保证: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发出还款通知,
保证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 日内即应按通知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贷款人支付
该等款项。 第三十三条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即可直接要
求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证人授权贷款人自行按贷款金
额的 %从保证人账户中将相应金额转入保证金专户,户名: ,账号: ,作为保证人履行担
保责任的保证金。贷款人实现本章项下的担保权益时,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专户中扣收借款人
—2 — 在本合同项下未付的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第三十五条 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
下: 34.1保证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4.2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4.3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保证人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
以及适用于保证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34.4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
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
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34.5如有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查封、
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保证人应立即将详情通知贷款人。 34.6保证人不得
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抵押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七条 无
需事先征得保证人的同意,贷款人可将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
保证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并应当为此目的完成相应的法定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保证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
他担保的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成为部分或全部无效,均不影响
本合同项下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四章 其他条款 第三十
九条 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应当全额支付其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
销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第四十条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或担保人不得
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四十一条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和/或担保人
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