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十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教育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市教育局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十三、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默认分类 2010-08-03 15:50:34 阅读964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师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
2、 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邀请法制副校长一起参加。
3、 全体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会议,及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学校集会,国旗下讲话等都有安全教育内容,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4、各教师根据自己的学科特点,教学时向学生渗透安全知识教育。
5、 每天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月”系列活动。
6、 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⑴安全知识黑板报评比
⑵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⑷安全知识竞赛
⑸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中小学生安全自我防范常识》等。
⑹组织师生观看安全教育录象。
7、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录象等宣传工具,向师生宣传安全知识,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8、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折不扣按上级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
9、 利用家长会,学校不定期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幼儿园园长分贝为小学、幼儿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