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四、公假:学生因公请假,应有德育处批准。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五、学生在校中途请假,如生病须学生填写《学生请假单》,经校医及班主任签字,班主任与家长联系,确保家长来接学生;如学生请事假,班主任需联系家长到校填写《请假单》,当面请假并签字。
六、学生在校外电话请假,班主任须做好电话回访工作,确认电话请假的是否是学生的监护人,并做好电话回访记录,防止学生让人代替家长请假,出现逃学、旷课等违纪事情。
七、各班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请准假老师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
八、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请假条才能放行,并把学生请假单收缴并保存。
九、实行课堂学生点名制,由班主任及每节课上课老师负责,如果发现学生不在,要及时联系家长,问清事由,并把相关情况告之家长。
十、没有特殊情况、又不按上述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由班主任查明情况,报德育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的最重要的工作。为了贯彻松江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
1、师生安全教育
2、校园秩序管理、大型集体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
3、饮食卫生安全
4、防盗安全工作
5、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疏散通道安全
9、学校附属设施安全
10、校舍安全
11、学校财产安全。
二、建立安全检查检查制度,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组员有总务处副主任、学校消防干部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各处、室、组负责人、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