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务试题
2、(1)该抵押登记是浮动抵押登记。《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浮动抵押是指权利人以现有的和将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为其债务提供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本案中,信达公司与农村信用社签订了以本公司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仓库的板材作抵押的抵押合同,属于《物权法》规定的浮动抵押。
(2)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在签订合同时是不确定的,只有实现抵押权的时, 抵押财产才能确定下来,卖出的财产不追回,买进的财产算作抵押财产。因此,信达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后买进的2台设备属于变卖财产的范围。
3、本案涉及的是已出租的财产再行抵押的问题,租赁权先于抵押权而存在。《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这就是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即租赁关系成立后,即使出租人将出租物转卖给第三人,该原已存在的租赁关系仍对买受人有效,承租人仍然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租赁权,受让人取得的是一项有租赁权负担的财产所有权。在本案中,张某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是二年,还未满租赁期,刘某受让房屋后, 原租赁关系对李某仍然有效,在原租赁期未届满以前,刘某不得以自己住用为由,而要张某搬出。
4、答:根据《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抵押人应到住所地的县级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灯具公司的住所地在东城区,因此,应到东城区工商局办理动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