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参见民则见第$%&’%&’’条(
第十九条)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见民诉第$+,条(
第三节
第二十条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
参见民则见第’民诉第$起计算!#-&’.&’/条"..&$./条(
第二十一条)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参见民则见第,民诉见第%0,1条"$2-&$21条(
宣告失踪的撤销*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
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参见民诉第$.2条(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