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给惠国普惠制方案简介
白俄罗斯沿用前苏联普惠制方案,原产地标准执行百分比标准,即进口成份不超过制成品离岸价的50%。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用英文填写,若需俄文填写,俄文品名需用英文加注。格式A证书的有效期为自签证机构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十一、哈萨克斯坦普惠制方案
1996年,哈萨克斯坦海关委员会宣布,中国原产产品在哈萨克斯坦通关时,只要提供格式A证书,可享受减半征收关税的优惠待遇。
哈萨克斯坦沿用前苏联普惠制方案,原产地标准执行百分比标准,即进口成份不超过制成品离岸价的50%。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用英文填写,若需俄文填写,俄文品名需用英文加注。
十二、土耳其普惠制方案
土耳其不是欧盟成员国,但是欧盟关税同盟国,土耳其驻华使馆2002年7月照会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自2002年1月1日开始,土耳其实施普惠制,作为欧盟关税同盟成员国,土耳其执行欧盟的普惠制给惠方案。
土耳其普惠制方案主要内容:1. 给惠国家和地区:土耳其给予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和地区是根据世界银行统计确定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其中一般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112个(包括中国和澳门),享受特别鼓励安排的国家和地区15个,最不发达国家49个。由于未能履行相关手续,因此实际上享受普惠制待遇的一般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为40个,享受特别鼓励安排的为5个,最不发达国家为6个。2. 给惠产品范围:土耳其于1996年成为欧盟关税同盟国,对来自第三国的所有工业品和经加工的农产品的工业成分采用欧盟共同对外关税税则(the EU common external tariff,简称CET)。2002年土耳其普惠制方案只对部分工业品给予普惠制待遇,约2500个土耳其海关税则号(12位编码),约占土耳其海关税则号的15~20%。土耳其于2004年8月25日宣布了新的法令,将所有欧盟普惠制项下的工业产品纳入到其普惠制方案中。与欧盟普惠制方案一样,土耳其普惠制方案将产品分为类,列出对各受惠国不给惠的各类产品,我国为6、7、8、9、10、11(a)、11(b)、12、13、14、15、16、17、18、20类。3. 关税削减幅度、毕业机制与欧盟普惠制方案同。
十三、列支敦士登公国普惠制方案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于2007年7月26日通报各成员国,鉴于列支敦士登公国与瑞士组成关税联盟以及欧盟东扩所造成的影响,贸发委第41次和42次会议决定,对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的注释做出修改,将列支敦士登公国列为普惠制给惠国之一。
列支敦士登执行瑞士的普惠制给惠方案。